中国日报3月6日电(记者 赵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工航天三江党委书记冯杰鸿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商业航天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火箭、卫星等领域商业航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逐步发展壮大,诞生了一批“独角兽”企业,产生了诸如快舟火箭、谷神星火箭、吉林一号遥感星座等商业航天明星产品。商业航天业态也呈现出多样性和丰富性,产业涵盖火箭卫星研制制造、卫星运营及应用、地面设备制造与服务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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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相比传统液体火箭,固体运载火箭具备低成本、高可靠、响应快等差异化特色,“十四五”以来,我国固体运载火箭技术和产品取得了多项突破,打通了超大推力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发能力,低成本批量化研产能力稳步提升,商业发射服务不断成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航天强国”。商业航天是技术迭代快、经济效益高、带动作用强的新业态产业,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也是我国从航天大国迈向航天强国的重要支撑。
不过,冯杰鸿指出,目前美国仍然走在世界商业航天前列,涌现出以SpaceX为典型代表的全球领军企业,引领了世界卫星、飞船、火箭等全产业链发展。与此相对的,我国在轨卫星数量多、卫星数据资源丰富但缺少“通导遥”一体化数据管理与应用推进机制,卫星数据应用严重不足,缺少相应领域的领军企业。
为此,冯杰鸿建议,我国应打造商业航天龙头和旗舰企业。制定务实、管用举措,在政策、技术、资金、人才及航天技术成果转化、政府采购、融资上市等各方面支持具有技术优势、质量管控优势和国企央企背景的优质商业航天企业快速成长,将其打造成龙头和旗舰企业,引领和带动我国商业航天全产业链发展。
同时,搭建通导遥一体化卫星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支持领军企业发展、平台化。统筹卫星数据应用市场,制定卫星应用、数据应用行业标准,打造开放化平台架构,建设经济、实用、包容、柔性、便捷、安全的通导遥一体化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立卫星应用产、学、研、用一体机制,推动卫星应用向市场化、大众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冯杰鸿认为,在顶层设计、战略统筹、政策立法等对商业航天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域,我国同美国等航天强国也还存在一定差距。
据介绍,美国商业航天于20世纪80年代逐渐起步,当时迫切的国家安全需求推动了产业的蓬勃发展。美国颁布《商业航天发射法案》等多项法案来支持并规范商业航天发展,完备的空间立法为商业航天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此,冯杰鸿建议,我国应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商业航天健康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商业航天和国家航天统一规划、协同分工、角色互补,共同支撑航天强国建设。加快航天法的立法进程,健全政策体系,顺畅体制机制,明晰和确定商业航天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鼓励和引导商业航天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失败失误,激发企业创新激情和活力。优化商业航天资源配置,推进市场化改革,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商业航天领域,统筹商业航天经济性和应用性,大力推动航天商业化发展。适度放宽频率资源管控等行政许可,支持低轨物联网等卫星星座建设,在全球频率资源和空间轨道资源争夺中避免受制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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