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3月29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检察机关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帮助企业解决借贷纠纷、虚假诉讼、股权转让、劳动报酬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执行难”等问题的做法和案例。
检察机关是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从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民事案件5732件,提出监督意见3448件,法院采纳3220件,支持起诉83件,促成和解68件,合计为企业挽回损失7.9亿元。
会上,公布了十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发生在杭州。
(资料图)
2017年,杭州某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身公司)租了杭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分公司)总建筑面积2044平方米的房屋开设健身房,租赁期至2024年8月。
2021年3月起,健身公司开始拖欠租金及水电费,10月停止经营。
2021年11月,健身公司消费者代表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健身公司退还预先充值的健身服务费,并申请财产保全。
同年12月,法院向广场分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健身公司存放于广场分公司营业场地内的健身器材,期限三年(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止),并要求广场分公司协助保管。
2022年3月,广场分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健身公司的租赁关系并赔偿损失。
两案均未判决。财产保全后,广场分公司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变更保全财产保管地,法院答复不适宜变更场地。2022年5月,广场分公司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受理后开展调查,发现《协助执行通知书》指定的健身器材保管地点位于广场分公司主营业场地内,占地1000余平方米,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就场地变更是否存在障碍、搬移过程是否会造成器材价值贬损等消费者关切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与广场分公司、消费者代表等反复沟通研究,督促广场分公司完善替代方案,并实地查验替代保管场地。
2022年5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解除原查封,根据广场分公司提供的新保管场地重新办理查封手续。法院采纳检察建议,于同年7月依法变更查封财产保管场地和查封期限。
“转载请注明出处”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