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告:史*勇,男,1960年6月23号出生,电话:177****8058
被告:湖南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B一3栋加速器生产车间402
2023年元月4日,通过抖音引流听了看了录了音视频全程。湖南辰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宣传他们有快速变现和涨粉的公开课让我听,公开课夏天校长老师说她是抖音官方金牌讲师,学校与抖音、西视频、今日头条有合作,说是抖音要她招收10个关门弟子,她亲自一对一教学,学费2990元半个月能挣回学费,涨粉10万,并签定合同。一个月学习后,一个月保底收入6000,说有抖音官方担保学费随时可退,公开课宣传与实际完全不符。根本就没有教“短视频”抖音的能力,学习叁个月来,问老师要所教的对标账号是什么,老师只是让听话照做,按老师模板,交老师审核,再上传帐号“夏天的学生”84939480076”粉丝65个,收入为零,连“合同”都没有莶合同。全网公开课是知识付费,他们就是打着教短视频的旗号,目的就是忽悠消费者学费的,实际就是给我看一些录播课,课程也就是一些基础的抖音教学,根本达不到公开课宣传的,请相关部门帮我追回2990元学费,以其经济损失,依法处罚商家,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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