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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检察院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市辖区范围内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7处集中安葬地以及577处零散烈士墓,开展为期6周的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回头看”暨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核查工作专项检查。
据悉,2021年7月份,新乡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84.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628.21万元用于纪念设施整修保护,截止2022年国庆前夕,共完成提质改造卫辉市、封丘县烈士陵园2处,修缮维护长垣市、新乡县、获嘉县烈士陵园3处,对577处陵园外零散烈士墓整修保护,较好完成了本辖区内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保护工程,基本实现了“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目标。
进入今年3月份,按照上级“回头看”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2022年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成果,持续推动“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保护管理水平提升,本次市级层面“回头看”,本着“查漏补缺、整体提高”方法原则,主要围绕主体建筑、墓体、碑文、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和管护台账等情况,重点对陵园外零散烈士墓进行检查督导,破除烈士遗属风俗风水思想观念,尽最大限度实现现有零散烈士墓迁葬至烈士陵园的总体目标。
工作开展以来,检查组深入田间地头,详细查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人职责不清、绿植管护不力、环境杂乱以及整修标准不高等问题,现场提出完善意见,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在走访烈士遗属时,检查组成员认真听取烈士遗属和后人的意见诉求,并就有关问题需求进行详细记录和解疑答惑,积极沟通协调烈士墓迁葬事宜。
在检查督导封丘县赵岗镇烈士陵园时,面对陵园砖墙破旧、园内杂草丛生、墓体风化严重等严峻问题,新乡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孟庆峰在仔细听取赵岗镇党委书记臧克嘉关于陵园现状介绍后得知,“陵园现有土地私有,每年需垫付9600元的高额租赁费”,对此,孟庆峰检察官提出“舍弃现有陵园、整体搬迁烈士墓”的构想,当即得到赵岗镇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赞同,并在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和检察系统共同努力下,赵岗镇烈士陵园整体搬迁仪式于6月5日在封丘县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值此,10座烈士墓已全部迁入封丘县烈士陵园。
经过不懈努力,检查组共纠正整修管护问题73条,查究封丘县1处烈士衣冠冢,督促完成辉县市9处零散烈士墓、获嘉县10处零散烈士墓以及封丘县赵岗烈士陵园10处烈士墓迁入本级烈士陵园,并要求各县市全面开展地毯式核查,查究问题大力整改,另外就设施变动系统数据修改问题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回头看”工作圆满结束。
“回头看”工作较好实现了预期目标,孟庆峰检察官表示,“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关于英烈保护的重大举措,也是留住英烈功勋荣光的重要手段,作为市党委的检察助手,今后要大力聚焦零散烈士墓迁葬工作,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烈士遗属会认清烈士墓迁葬的伟大意义,争取更多的零散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发挥红色资源面向群众的宣传教育功能,让英雄烈士‘回家’。”
作为革命老区,新乡是一片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热土,无数英雄人物抛头颅、洒热血,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生命,承载着英烈精神承上启下的历史使命。为更好的纪念革命烈士、传承革命精神,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新乡市检察院将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工作原则,尽可能的动员烈士后人将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到各级烈士陵园,确保烈士墓得到更好的更有效的保护。(图文:张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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